一、总则
1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 [1998]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程。
2 、教学工作的地位。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学院各教学单位在新的历史时期都要不断调整和明确办学思想,真正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地位,把教学工作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把教学改革作为学院各项改革的核心。明确本科教学是学院办学的基础,切实增加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投入,确保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 、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 " 三个面向 " ,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用符合时代发展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为指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主动适应地方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新型高质量人才。
4 、教学工作的基本内容。教学应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不断改善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积极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教学工作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培养计划、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评价、教学改革与研究和教学资源的调度使用等。
5 、教学工作投入。学院采取可行措施保证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的投入。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6 、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通过进一步讨论,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为培养适应 21 世纪需要的宽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人才而努力。
二、培养计划
7 、培养计划是学院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制定培养计划必须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培养计划应符合教学的基本规律,体现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
8 、各系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培养计划总体框架,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制定本系各专业的培养计划方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基本要求,专业方向(含副修专业);专业必修课与选修课课程设置,学时及开课时间,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确定基本的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置要体现整体性和循序渐进原则,坚持课内与课外相教学计划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手段、方法的改进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相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9 、各专业的培养计划方案,须经系、院审定,由学院批准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培养计划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原则上培养计划每四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0 、培养计划的实施安排:
( 一 ) 各系督促专业负责人于第三周填写完成下学期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
( 二 ) 审定后的教学执行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时间、考核方式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审批程序进行。
三、课程教学
11 、课程教学包括编写教学大纲、填写教学进度表、编写教案、课堂讲授、作业布置、辅导答疑及考试考查等基本环节。
12 、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大纲可参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系审定,学院批准后执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13 、认真选好与教学大纲相适应的基本教材。选用的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书,由主讲教师提出,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专业负责人认可、系主任审定并经学院批准后确定,一般由学校教材科统一采购。
14 、任课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教学进度表,完成讲课的总体设计。认真编写教案(讲稿),教案要求条理清晰、字迹工整(最好打印),重点、难点突出,教学进度明晰,其内容体现教师对学科知识的理解和授课的基本思路。教案中应指定课程的参考书目并拟定一定数量的习题。对新开课程,一般开学前要求任课教师写出或修改出一学期课程五分之一以上的讲稿。
15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传授知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的主要环节。教师课堂讲授要贯彻 " 少而精 " 的原则,力求做到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课堂讲授应注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形成教师授课的特色和风格。
16 、作业是巩固知识培养能力的必要手段。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心设计,做到重点突出,要求明确,份量适当,内容应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作业可采用练习题,实验,撰写心得体会、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训练学生灵活的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应先试做的,教师要试做。批改学生作业应及时认真、严格。对作业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教师可采用习题课或课堂讨论、课外辅导等方式及时指导解决。一般课外辅导时间应占计划课时 10% 的比例。
17 、各系应依据不同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分别制定对学生平时作业的要求和课程平时成绩评定办法。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在记分册上做好详细记录。
18 、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实行科学的考试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考试纪律是培养良好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考核办法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口试结合及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等方式,分平时测验、期中测验、期末考试等环节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19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须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根据质量分析结果,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课程教学的有关措施。
四、实践教学
20 、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教学、专业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考核。
21 、师范专业是我院的传统特色专业,要加强各系师范专业的课程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师基本功训练。师范生的教师技能训练要做到四年不断线,以授课、讲座、技能大赛、微格教学、达标测试等各种形式加强从教基本功的训练。尤其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方法的培养和训练。
22 、实验教学有利于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培养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及实验操作能力,提高实验基本技能,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治学作风。加强实验室建设。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更新实验手段,充实实验内容,反映学科前沿水平;学院要在学校的支持下,不断增加硬件的投入,添置实验设备;要加强仪器管理,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根据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应开设的实验课和实验项目应编写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本科专业应按颁布标准保证实验的开出率达 95% 以上。
23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最后的综合性教学环节,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或作出分析评价,巩固与深化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24 、鼓励和支持学生课外科技创作活动,将其纳入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把课内和课外,集中和分散的安排结合起来,提供必要物质条件和经费,组织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五、教学管理
25 、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确定学院各级教学管理目标,加强以院、系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加强以专业为主体的基层业务管理,加强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加强各系教学工作督查小组在教学管理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系统和稳定有序的工作机制。
26 、学科和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系主任、部分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对全院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促进学院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对专业设置和调整进行论证;对已设学科专业进行评估,指导督查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并负责评估验收。
27 、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由直接从事教学、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讨论和决定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为学院教学工作中有关决策的依据。
各系教学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系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对教师教学质量、课程建设、教学文档资料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教师申报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进行评审。
28 、教学系是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各系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能是综合性的,对本系的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有关教学资源和教学经费的调度使用等进行管理。系级教学管理工作由系主任全面负责。每系设 2 名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负责本系教务、学生学籍、教师排课、教学档案等管理中的具体事务。
29 、教研室是按课程、学科或专业设置的教学研究机构,是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协助专业负责人,安排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开展教研和学术活动,做好师资培养等相关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各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学科、专业要求设置实验室,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每个教研室设主任 1 名,每个系设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各 1 名,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工作。
六、教学基本建设
30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教学基本建设应以学院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为依据,制定出中长期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建设等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
31 、学科和专业建设。要科学规划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加强基础学科建设,稳定和提高基础学科水平,学院的学科建设应首先着眼于提高本科的质量,同时着眼于办学层次的提高,即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支合理的学术梯队,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课程,建设功能齐全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出一批较高质量的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成果。专业必须以主干学科为支撑,形成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互补。要适度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边缘性学科。进一步扩大专业基础,拓宽本科专业口径,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2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要加强课程建设的理论研究,制订总体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课程建设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分期分批建设院级优秀课程,把重点课程建设和优秀课程评选作为一项整体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打破学科课程间的壁垒,加强课程与课程体系间在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与综合。从培养目标出发,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33 、教材建设。要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做好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必修课程原则上采用教育部推荐教材,获得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和公认质量高的教材。凡有上述教材的课程,原则上均不得使用自编教材(详见生环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
自编教材是学院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形成专业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教师自编教材须按学院有关规定申报,严格按照批准的编写大纲进行编写。学院要定期进行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34 、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校内综合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针对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素质亟待提高的现状,应做好建设计划。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意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35 、学风建设。学风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态度、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全院师生要坚持 " 艰苦奋斗,勤俭办学 " 的优良传统,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风范,促进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营造 " 求实、务真、创新 " 的学院风气。
36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室、微机室、测试中心等的建设,要和课程、学科、专业建设相匹配,根据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完善院内实践教学设施,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在 " 互惠互利,互相支持 " 的原则下,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确保经费投入,使各专业实践、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要健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37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学工作的运行机制。要适时地修订或制订学院关于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法规性制度并制订实施细则。
七、教学评价与教育研究
38 、教学工作评价是微观把握和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教学工作评价主要包括:学科、专业、课程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等。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坚持 "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 的原则。
39 、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的自我评价。在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信息反馈中,应充分发挥教研室以及教师、学生的作用。院、系在学期及年度教学工作结束时,都应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0 、充分发挥院、系教学工作督查小组的作用。坚持教学工作评价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教学工作评价与学院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工作评价与强化教学基本建设相结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相结合。
41 、开展教学工作评价和教育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共同任务。要努力按照教育规律办事,积极参与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要面向 21 世纪,注重素质教育,努力开展各种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的试点工作;提倡教学民主,鼓励各种教学思想的讨论,交流,并及时认真总结;要积极开展院内外高等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42 、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专科的教学工作,成人教育等方面的教学工作亦可参照执行。
修订于 2005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