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操作流程
2006年应届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统一网上申请,统一现场受理,统一委托拍摄数码照片。
1、高校于2006年4月10日前将本年度本校应届师范生花名册及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姓名、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身份证)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于4月20日前根据学校提供的花名册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至学校,由学校于6月1日前组织学生填写。(注:我校将在四月初将表格传给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请各学院在3月底前将名单核对好)
2、申请说明:教师资格申请的种类和学科须与自己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种类及学科申请,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网上受理的时间是6月1日~6月20日。申请人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om.cn”上的“网上办事”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进入后点击“教师资格网上受理”,进入登录界面。
4、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登录。如是第一次登录,则先申请密码。密码由本人输入,务必牢记勿忘,以备再次登录。
5、点击“填写申请表”,按“填表说明”选择或输入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如果您想修改已输入的信息,可再次进入“填写申请表”来修改已输入的个人信息,修改后务必再次“提交申请”。
6、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将在网上受理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初审结果并发出“回执”。
7、网上填写申请表中的内容与本人手工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内容必须一致。
8、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受理的时间是2006年6月26日至7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2:30至16:00 ,双休日不受理)。申请人务必本人携带“回执”及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④已填写盖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只需原件) ⑤学校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只需复印件) 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高等学校拟聘证明(只需原件)。
9、现场受理时由本人到延安西路900号三楼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有:领取并粘贴数码照片、验证证件并制作电子文件、递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等。
10、应届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教师资格经审查后直接认定。领证时间请于7月下旬自行上网查询,网址:www.shehr.com.cn。应届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延安西路900号30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副本(归入本人档案)、交证书工本费6元。
11、请申请人员按照以上时间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6年3月24日